未完成继续教育会计人员的处理。对连续两年未接受继续教育或连续两年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会计人员,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并责令其六个月内改正,同时通报用人单位,逾期不改的,用人单位不得聘其从事会计工作。相关信息记入会计人员诚信信息子系统。对连续两个周期未接受继续教育的,视为自动离岗,并予以公告。 我机构长期办理会计证年检,会计继续教育等事项。 更多详情,请咨询!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 武汉网whw.cc 上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