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劳动(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
企业集团(控股公司):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根据《湖北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湖北省200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鄂劳社办[2002]236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0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市2001年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及2002年社会经济发展预测情况
2001年,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国民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
健康发展,经济运行呈现出积极变化,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实现了“十五”计划的良好开端。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348亿元,比上年增长12%。实现财政收入150亿元,比上年增长21.8%。全部职工工资总额166.26亿元,比上年增长13.9%。全部职工平均工资9080元,比上年增长19%,高于全省4.4个百分点;企业职工平均工资7814元,比上年增长18.4%,高于全省2.9个百分点;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293元,比上年增长14.9%,高于全省0.5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99.5%,比上年下降0.5%。2002年,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第一年,党的十六大的召开,对促进企业深化改革、发展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入WTO为我市发展外向型经济和调整经济结构提供了新的机遇;国家继续实施扩大内需和拓展外需的政策,加快西部大开发和中西部发展,为我市扩大投资、开拓市场、增加出口和刺激消费提供了有利条件。预计2002年我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2%,财政收入增长12%以上,居民消费价格与上年持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二、200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根据去年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2002年社会经济发展预测,经过对工资水平的定性分析和定量测算,我市200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为:
(一)2002年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9%;
(二)2002年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6%;
(三)2002年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0。
企业应根据工资指导线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发展生产、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职工工资分配。经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效益特别好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可适当突破上线,但一般不超过20%;经济效益大幅下降或严重亏损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可适当低于下线。其中,盈利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0%;严重亏损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一般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和企业工会可根据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和本企业经济效益状况,通过集体协商确定本企业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
各区劳动保障部门和市属企业主管单位要引导和促进企业工资的合理增长,并通过《企业工资指导手册》,依法对企业工资总量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国家工资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
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