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委、办、局(控股公司)劳资部门,各参保单位,区劳动保障局,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根据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提前退休审批工作建立退休审批月报制度的通知》(鄂劳社函[2002]228号)文件精神,现就当前我市参保
企业特殊工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武劳社[2002]55号文件规定,我局对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职工从事特殊工种进行全面清理鉴证。目前鉴证工作基本结束,特殊工种人员基本信息库已建立。从2003年1月起特殊工种审批继续按季度审批。
二、对特殊工种清理遗留问题,原则上今后不再清理鉴证。个别单位因时间安排问题今年未清理鉴证的,从明年二季度开始,市属企业仍由主管部门负责集中,部、省属单位和区属单位(含下放到区里的企业)由各区社保处集中并进行预审后报市局鉴证。
三、凡清理鉴证合格人员,今年内达到提前退休年龄的,由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由区社保处)集中,凭特殊工种鉴证表,到市局养老保险处办理退休审批。各区社保处在办理异动手续时,要按规定严格审查退休人员基础资料和档案,凡年龄、职工身份不符合退休条件的一律不能办理异动。
二00二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