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国家版图意识,倡导全社会规范使用地图,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地图”的产生,我局组织编制了武汉市地图、武汉市中心城区地图、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及新洲区地图(地图及数据说明见附件)。经审查通过,现予以公布。2021年(含)后涉及市域、中心城区及各区的规划相关底图要以发布的最新版地图为准。
地图数据说明《2021年武汉市地图》是根据2020年6月-10月武汉市高精度遥感影像及其他最新发布的信息进行编制。新版地图共15幅,包括武汉市地图、武汉市中心城区地图和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13个行政区区图。为方便使用,新版地图表示了交通、山体、水体、境界及主要政府驻地等地理要素。图内在建内容为示意性信息,界线不做权属依据。地图尺寸为A3(420mm*297mm),数据格式为JPG。
1、交通要素表示铁路、轨道交通、高速、国道、省道、环线、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及部分支路。其中,高速路及快速路的分级根据武汉市规划研究院提供的《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划定,国道及省道的分级根据湖北省地图院编制的《武汉市地图》划定。轨道交通要素表示已通车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和部分在建轨道交通线路。
2、山体要素以《武汉市山体保护规划》公示的保护山体的本体线为数据基础,根据最新影像更新得到山体的现状范围线。山体名称以《武汉市山体保护规划》公示的名称为准。
3、水体要素表示了《武汉市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公示的保护湖泊的现状范围线,同时根据图面负载量选择性表示保护湖泊以外较大的河流、湖泊、池塘、水库等水面。湖泊名称以公示的名称为准。
4、境界要素表示省界、市界、区界。
5、政府驻地表示省、市、区、管委会、街道等各级政府驻地的位置和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