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对于每个人的未来都至关重要,那么在武汉市就业档案如何托管呢?
一起来看看
我市流动人员档案管理采取就近服务的原则。凡被我市用人单位聘用的流动人员(不限户籍)档案均可委托我市各级公共就业或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对个人委托存档的 按照本人自愿选择,根据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就近委托各级公共就业或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新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受理本区范围内流动人员档案委托。
对用人单位集体委托存档的 由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登记的同级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负责。
办理流程 流动人员持以下资料向人才服务或公共就业机构开具调档函即可办理调档手续: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申请(1式1份,窗口现场提供,拟留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拟留复印件)。
3、档案在原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供辞职、辞退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材料原件。
(外地户籍人员被我市
企业或社会组织聘用的,需提供上述1、2、3项申报材料和《劳动合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