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政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劳动人事处:
现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02年调整我省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鄂劳社办[2002] 2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抓紧组织实施,及时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在实施过程中,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严格按政策规定做好倾斜对象审核认定工作,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要注意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02年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市财政局
二00二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