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30 来源:武汉网whw.cc 作者:whw.cc 我要纠错
武汉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手机支付宝“武汉人社”或微信“武汉社保”小程序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联系方式:
江岸社会保险管理处 82260106 江岸区建设大道1131号
江汉社会保险管理处 85617905 江汉区发展大道玉宇里1号
硚口社会保险管理处 83883537 硚口区沿河大道466号
汉阳社会保险管理处 84706036 汉阳区四新北路125号
武昌社会保险管理处 87253026 武昌区小东门紫沙路25号
青山社会保险管理处 86867727 青山区建设四路21号
洪山社会保险管理处 87223125 洪山区书城路18号
市人社局东湖分局 67880230 高新大道777号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保处 84891235 东风大道88号
江夏区失业办 87950057 江夏区纸坊街北华街东10号
东西湖区失业办 83215402 东西湖区两馆一中心
新洲区失业办 89357004 新洲区邾城街古城大道156号
黄陂区失业办 61007016 黄陂区前川钓台道社会保障大楼
蔡甸区失业办 84948906 蔡甸区成功大道88号
对象范围:企业参保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申领条件:1.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3.在文件规定的“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http://zscx.osta.org.cn/)或“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hbjdzx.org.cn/)能查询证书信息。4.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同一劳动者每一自然年度内在我省享受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补贴累计不超过3次;5.已通过高等级职业资格证或技能等级证证书享受过补贴的,不得再以同一职业低等级证书申领补贴。6.技能提升补贴不得与企业组织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新技师培训等培训项目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培训项目补贴重复享受。
补贴标准:初级(五级)证书,补贴1000元;中级(四级)证书,补贴1500元;高级(三级)证书,补贴2000元。
线上申领:
1.湖北政务服务网办理(http://zwfw.hubei.gov.cn/):已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个人登录→进入页面“特色服务”→点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选择武汉市及参保所在区、社保网上申报→进入“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选择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按照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完成申领手续。申领结果可进入“湖北省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点击“首页”,在“我的办件记录”,选择对应“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进行查询。
如果申报有误且经办机构尚未审核,可撤销申报:进入“湖北省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点击首页,在我的办件记录中选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点击“撤销”。
2. 手机支付宝办理:登录手机支付宝(需已进行实名认证),搜索“武汉人社”→选择“武汉人社”(政府)→业务经办·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按照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完成申领手续。申领结果可通过“查询打印·技能提升补贴查询”查询。
3.手机微信办理:登录手机微信(需已进行实名认证),点击“发现→小程序→搜索“武汉社保”→其他业务·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按照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完成申领手续。申领结果可通过“基本查询·技能提升补贴查询”查询。
线下申领:
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失业保险参保关系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窗口办理。
温馨提示:1.申领前,请先在文件规定的网站查询证书信息,如查询不到证书信息,则不符合申领条件。2.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在申请成功次月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预计在公示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发放至申领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3.为确保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正常使用,请到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所属银行办理账户激活手续(如已激活,无需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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