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13 来源:武汉网whw.cc 作者:whw.cc 我要纠错
根据《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2019年版)》规定,现就2021年度积分入户受理工作公告如下:
2021年度积分入户申请受理期为2021年9月14日至10月31日。同时符合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4个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积分入户。
积分入户可通过窗口和网上两种渠道申请。窗口申请的群众,按照《武汉市积分入户指标认定及申请材料一览表》(附件1)规定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填写《武汉市积分入户申请表》(附件2),向居住证登记所在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提出申请。网上申请的群众,通过“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武汉】积分入户”事项申报,系统比对确认申请资格后,按照系统提示填报信息,上传申请资料。
武汉市积分入户审核责任部门和单位联系方式武汉市积分入户审核责任部门和单位联系方式(附件4) | |||
序号 | 部 门 | 责任处室 | 联系方式 |
1 | 市公安局 | 治安管理局 | 85394076 |
2 | 市发改委 | 体改处 | 82796070 |
3 | 市人社局 |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 | 社会保险12333或85764209 技术职称:83919142 职业资格:85808190 |
4 | 市房管局 | 产权处 | 房屋所有权证核查:85482479 市场租赁住房核查:85482326 政府公租房核查:85482443 政府直管公房核查:85482195 |
5 | 市自然资源 规划局 |
不动产登记局 | 82863876 |
6 | 市教育局 | 专班 | 85617584 |
7 |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归集管理处 | 82797940 |
8 | 市税务局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政策咨询电话:12366 工作联系电话:85492141, |
今年积分落户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12月20日
申请方式:关注“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到各区政务中心户籍窗口提交材料。
基本条件:申请人需同时满足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4个基本条件方可提交申请。
办理流程:2019年申报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20日;2020年申报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申请人可由网络和窗口两种方式提交申请。受理申请后相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赋分结果,市公安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对达到分数线以上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人即可办理入户手续。
申请时间:即日起至12月20日。
武汉市新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已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符合申报条件者,可关注“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到各区政务中心户籍窗口提交材料。今年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
积分入户是指非该市户籍人员,在不符合现行入户政策的情况下,通过积分指标体系获得相应分值,在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后,可申请办理该市常住户口。
2017年10月武汉市开始试实行积分入户政策,试行期两年。两年累计接收有效申请5688人,取得户籍4486人。积分入户为长期在汉就业创业和居住的普通劳动者提供了入户渠道,取得了良好社会效应。
今年11月8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2019年版)》,修订后的《办法》延续了原《办法》主要结构及体系,主要内容包括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和指标体系及分值三个方面。
基本条件:申请人需同时满足在武汉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参加武汉市社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持有武汉市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四个基本条件方可提交申请。
办理流程:2019年申报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20日;2020年申报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申请人可由网络和窗口两种方式提交申请。受理申请后相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赋分结果,武汉市公安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对达到分数线以上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人即可办理入户手续。
指标体系及分值:加分指标包括合法稳定住所、社会保险、居住证、年龄、住房公积金、文化程度、技术职称、纳税、入户区域九项;减分指标包括欠税、失信、行政拘留、刑事犯罪四项。申请人总积分为加分指标积分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积分的累计积分。累计积分75分以上的,即符合入户条件。
武汉市发改委体制改革处负责人介绍,新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对原《办法》进行了8个方面修改,包括:
将入户由“总量控制”调整为“累计积分达到75分,即符合入户条件”,即取消年度落户数量限制。修订后的《办法》规定,只需申请人达到分数线即可落户。以一名30岁以下在武汉市生活居住满三年的普通劳动者为例,办理武汉市居住证、缴纳武汉市社保、在武汉市租住等三项指标每项每年积5分,一年积15分,三年可积45分,年龄可积30分。即使没有高学历、没有自有产权房屋,三年积分也可以达到取得武汉市户籍的条件。
提高“稳定就业”和“稳定生活”两个基础指标权重。将在武汉市租住、缴纳社保、持有有效居住证三个项目每项积分由每满1年积2分提高至5分,每项最高分值由30分提高至50分。修订后的分值体系总分为295分(不含入户区域引导性加分),合法稳定住所、社会保险、居住证三项基础指标合计150分,占比50.8%,体现了“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占主要比例”的要求。
取消高中(中职技校)学历加分指标。将技术职称指标由“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级工,积30分;中级工,积60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积80分”调整为“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本市紧缺工种的中级工,取得职称后在武汉就业创业1年以上的,积10分”。
进一步优化年龄结构,吸引年轻人入户。年龄指标由“不超过45周岁积20分,45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1分”调整为“年龄在18至30周岁的,积30分;年龄在31至40周岁的,积20分;年龄在41至45周岁的,积10分”。
增加入户区域指标,引导申请人到新城区落户。
增加一票否决情况。申请人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的,取消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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