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社会保障卡手册

时间:2019-02-22  来源:武汉网whw.cc  作者:whw.cc 我要纠错


一、社保卡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发行,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

新一代社会保障卡是一种复合型集成电路(IC)卡片,使用最新版的国密算法增强用卡安全性,同时兼备接触式读卡和非接触式读卡方式来支持社保应用和金融应用,在更好地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同时 ,实现”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应用目标。

社保卡的功能

社会保障卡,公众所俗称的“医保卡”,它可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并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金融支付等基本功能,可广泛应用于全市各类政务、公共服务和金融领域。持卡可以办理102项社会保险业务,还能实现存取款、理财等金融功能和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服务功能。

从2001年开始发行第一代社会保障卡(图片),

 

伴随着制卡技术的进步,2013年开始发行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图片)

 

它与第一代社保卡相比,将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集成到一张芯片里面,具有安全性、便捷性的特点,能够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与金融支付业务的协同办理,方便群众享受政府公共服务和金融服务。

2017年,国家人社部推广发行安全性能更高、使用功能更全的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图片)

 


它与第一代、第二代社保卡相比,具有四大特点:采用国产密码,更安全;可以“晃一晃”读卡,更方便;加载“人脸、指纹信息”,实现人卡合一;支持跨省用卡,一卡走遍天下;

第三代社保卡功能强大,通俗的说,“可以办社保业务,可以存取款理财,可以坐公交地铁”。

现在,第一代社会保障卡已停止制作发行,市人社部门正在稳步推进第三代社保卡的发行工作。需要强调的是,目前市民手中持有的第一代、二代社保卡仍然可以照常使用,不受第三代社保卡发行工作的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将自然过渡到第三代社保卡。

 

二、社保卡申领对象

具有武汉市户籍的人员和依法参加武汉市社会保险的人员。

 

三、社保卡的申领

城镇职工社保卡申领流程

1、申请人在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2、申请人交验身份证件资料(本人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申请: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单位(含学校、社区)批量申请: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单位授权证明。),(按二代身份证登记照的要求提供符合制卡要求的电子照片(JPEG格式,白底、像素为358(宽)*441(高),文件大小14K-40K)。

3、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信息

4、申请人核对《社会保障卡首次制卡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5、经办机构受理正式申请次日起满4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凭《首次制卡申请表》、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经办机构(原申请地)领卡;委托他人领卡的还需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单位代办领卡的,提供单位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还需在《首次制卡申领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

业务流程图:


 

业务受理机构

各社会保险管理处(含东湖分局)业务窗口、新城区社保卡管理机构业务窗口。

 

 城乡居民社保卡申领流程

1、申请人在社区(或就读学校)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2、申请人交验身份证件资料

3、申请人核对《信息核定单》并签字确认

4、社区(就读学校)经办人员到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制卡申请

5、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社区(或就读学校)提交的申请信息

6、经办机构受理正式申请次日起满4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凭《信息核定单》、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到社区或学校(原申请地)领卡;委托他人领卡的还需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业务流程图:


 

业务受理机构

社区(或就读学校)。

 

四、社保卡的补、换卡

由于原卡遗失、损坏、变更卡表面信息、有效期届满及其他合理原因的,可申请办理补、换卡的业务。申请补、换卡前,必须办理原卡挂失手续。

说明:

1、补、换卡业务不受理跨银行申请。

2、中心城区持卡人可在原卡绑定合作银行指定网点办理补、换卡申请,各社会保险管理处(含东湖分局)业务窗口暂只受理原卡绑定为汉口银行的补、换卡申请;

3、新城区二代卡持卡人可在原卡绑定合作银行指定网点办理补、换卡申请,原新城区发行的一代卡持卡人须在发卡地社保卡管理机构业务窗口办理换卡申请。

4、有急需补换卡需求的持卡人可在合作银行指定网点申请,即办即领。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理原卡挂失及补、换卡手续,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持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2. 申请人交验身份证件资料
  3. 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信息
  4. 申请人核对《武汉市社会保障卡补、换卡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5. 在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信息确认无误后满40个工作日,申请人凭《武汉市社会保障卡补、换卡申请表》、身份证件原件到经办机构(原申请地)领卡。委托他人领取的,还须持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业务流程图:


 

业务受理机构

各社会保险管理处(含东湖分局)业务窗口、新城区社保卡管理机构业务窗口、各合作银行指定网点社保卡业务窗口

 

五、社保卡的密码修改

 密码修改指持卡人对其所持社会保障卡的密码进行修改的业务。

(说明:为保障个人权益,防止社保卡因保管不善造成遗失后,个人账户资金被他人冒用和盗用,领取社保卡时必须修改初始密码,方可正常使用。社保卡修改的密码不得与初始密码重复,密码的设置应避免使用生日、身份证号或简单重复数字。)

 

办事流程:

1.持卡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社保卡,委托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2.工作人员审核申请资料后,持卡人办理密码修改。

3.持卡人(代办人)在《业务办理单》上签字确认。

业务流程图:

 


 

业务受理机构

各社会保险管理处(含东湖分局)业务窗口、新城区社保卡管理机构业务窗口、各合作银行指定网点社保卡业务窗口。

 

六、社保卡的解锁和重置密码

持卡人由于连续输错密码导致社保卡被锁的,可申请办理社保卡解锁并重置密码业务

办事流程:

1.持卡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2.工作人员审核申请资料后,办理解锁和重置密码手续。

3.持卡人(代办人)在《业务办理单》上签字确认。

业务流程图:

 

业务受理机构

各社会保险管理处(含东湖分局)业务窗口、新城区社保卡管理机构业务窗口、各合作银行指定网点社保卡业务窗口。

 

七、社保卡的挂失

社保卡的挂失指社保卡遗失后对持卡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进行锁定的业务。社保卡遗失后,持卡人应及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确认前造成的个人经济损失,由持卡人本人承担。

办事流程:

  1. 持卡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2. 工作人员审核申请资料后,办理挂失手续。
  3. 持卡人(代办人)在《业务办理单》上签字确认。

持卡人还可拨打自助挂失服务电话12333、96558办理电话挂失业务,电话挂失为正式挂失。

业务流程图:

业务受理机构

各社会保险管理处(含东湖分局)业务窗口、新城区社保卡管理机构业务窗口、各合作银行指定网点社保卡业务窗口。

 

八、社保卡的解除挂失

社保卡解除挂失指持卡人办理了挂失手续后,在申请办理补、换卡业务前又找回原卡的,可申请办理解除挂失的业务。

办事流程:

  1. 持卡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社保卡,委托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2. 工作人员审核申请资料后,办理解除挂失手续。
  3. 持卡人(代办人)在《业务办理单》上签字确认。

 

业务流程图:

业务受理机构

各社会保险管理处(含东湖分局)业务窗口、新城区社保卡管理机构业务窗口、各合作银行指定网点社保卡业务窗口。

 

九、社保卡的注销

社保卡的注销指持卡人因社保关系转出本市统筹区域外、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姓名、身份证号),或持卡人出国(境)定居或死亡等原因,可申请办理社保卡注销的业务。

办理流程

1.持卡人或直系亲属应在一个月内申请办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和个人金融账户结算手续

2.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社保卡到就近的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因死亡原因则提供死亡证明)原件、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3.工作人员审核相关证明,收回原卡并做注销处理

4.打印《武汉市社会保障卡注销业务确认单》,持卡人(代办人)签字确认

业务流程图:

 

 

 

 

 

业务受理机构

各社会保险管理处(含东湖分局)业务窗口、新城区社保卡管理机构业务窗口

 

十、社保卡的属地变更

已申领武汉市第二代(或三代)社保卡,因参保关系在中心城区与新城区之间或在各新城区之间发生变更的持卡人,需办理社保卡属地变更业务,确保可持卡享受参保地社保待遇。

办理流程

  1. 持卡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社保卡原卡在新参保城区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持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2. 工作人员审核申请资料及原卡信息并读卡检测
  3. 审核参保归属关系确认无误,且卡检测正常后办理属地变更业务
  4. 打印《武汉市社会保障卡参保属地变更业务办理单》,持卡人(代办人)签字确认

 

 

业务流程图:

 

业务受理机构

各社会保险管理处(含东湖分局)业务窗口、新城区社保卡管理机构业务窗口

 

十一、社保卡的省内异地信息纳入

在武汉市已参保,且持有湖北省内其他地区制发的二代社保卡的持卡人员,可以申请办理省内异地社保卡信息纳入。

办理流程

  1. 持卡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以及社保卡到参保辖区经办机构申请,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持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2. 工作人员核实基本信息后,办理异地卡信息纳入操作,并打印《异地卡纳入信息确认单》
  3. 持卡人(代办人)核对《异地卡纳入信息确认单》并签字

 

业务流程图:


 

业务受理机构

各社会保险管理处(含东湖分局)业务窗口、新城区社保卡管理机构业务窗口 

 

 

十二、社保卡的安全使用

社保卡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基本功能,同时可作为银行借记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

为了保障持卡人金融账户的安全,及时领取各项社保待遇资金,持卡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开通使用金融功能

  1. 领取社保卡后,持卡人须携带社保卡和身份证件原件到开户银行办理社保卡金融功能激活手续。
  2. 由于申请补、换卡后,社保卡上的银行账号会发生改变,如果原社保卡银行账户中有未领取的资金,持卡人应在申请补、换卡前先到就近开户银行提取卡内资金,再办理金融账户挂失手续。

修改初始密码

目前武汉市发行的第一、二、三代社会保障卡均可有效使用,第一代社保卡的初始密码为1234,第二、三代社会保障卡的初始密码为123456。为防止个人账户资金被冒用和盗用,在领取社保卡后,需要修改初始密码方可使用。持卡人可在社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合作银行指定网点及社保信息查询机上修改卡密码。密码的设置应避免使用生日、身份证号或与初始密码重复。

 及时挂失

 为最大限度地保护持卡人的社会保险资金安全,社保卡遗失后,应及时办理挂失手续。

密码保护

 为保护持卡人的利益,持卡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刷卡结算时,应自行输入密码,在输入时注意防止旁人窥视。

 安全使用

 社保卡是持卡人办理社会保障业务必备的重要凭证,是记录个人社保信息的重要载体,日常使用中应避免雨淋水洗;不得弯曲,烘烤或用硬物冲击、划刻;切忌与磁性物同放;远离具有腐蚀性的环境;爱护证件,妥善保管。

 

十三、社保卡的相关违法处罚规定

 国家法律法规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进行修正,将社会保障卡纳入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范围,明确了伪造、变造、买卖、非法使用社会保障卡的刑罚适用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十四、电子社保卡

电子社保卡是与人社部门发行的实体社会保障卡一一对应,为实现社保卡线上应用的有效电子凭证。它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医保结算、缴费及待遇领取、金融支付等功能。

 

十五、电子社保卡的使用

目前,电子社保卡已在支付宝、微信上开通了就医结算功能,在全市定点药店可使用电子社保卡完成医保购药结算,今后还将开通更多的功能。

 

十六、社保卡的问题处理

  如遇社保功能不能正常使用时,请记录定点医药机构操作终端系统显示错误信息和错误代码,并通过拨打电话12333或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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