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武汉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1年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公布,最高标准提高

时间:2021-08-11  来源:武汉网whw.cc  作者:whw.cc 我要纠错


2021年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公布,最高标准提高

9月1日起,我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上调,按区域划分为两档,主城区为2010元,新城区为1800元。

    较今年7月的缴存基数上限未变,下限提高

    据介绍,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高于上限标准,也不得低于下限标准。

    2021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20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缴存基数上限为26891.76元;最低标准为主城区2010元,新城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蔡甸区)1800元。

    最低下限上调,月缴存额最少上调26元

    武汉公积金中心介绍,缴存单位应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调整当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按2020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即职工2020年度工资总额÷12)核定。

    9月1日起,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主城区2010元,新城区1800元。照此推算,2021年每月最低缴存额度,主城区每月最少也可上调26元,新城区每月最少可上调30元。

    企业可在5%-12%区间,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市公积金中心介绍,2021年8月31日以前,已按照2020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单位,其调整有效;未按照政策规定标准足额为职工缴存的单位,可就差额部分为职工进行补缴。

    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企业单位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非企业单位可在8%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致。单位在调整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应当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各单位应核对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确保职工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后,再办理缴存基数调整。


2020年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公布

6月25日,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7月1日起,武汉市2020年度缴存基数为2019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武汉市2019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即24510.75元,比去年22081.75元有所提高;最低标准仍为中心城区1750元,新城区1500元。

    据介绍,此次调整,适用的人群为2020年6月30日前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职工。

    市公积金中心介绍,2020年7月1日以前,已按照2019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单位,其调整有效;未按照政策规定标准足额为职工缴存的单位,可就差额部分为职工进行补缴。
 



 

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核定,具体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

举例说明

2019年增加的工资不影响2019年7月份开始的缴存额,到2020年7月份才可以调整。

2最低缴存基数

请各单位不要一味的看最低缴存基数,如实申报,足额缴存!

3

缴存比例是多少

4

月缴存额

单位缴纳部分=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公积金缴存比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个人缴纳部分=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公积金缴存比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两者相加就是调整后的公积金月缴存额。

举例说明

王某在2017年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8000元,缴存比例10%,他的公积金月缴存额=8000*10%*2=1600元;

2018年月平均工资降为7000元,2019年7月基数调整后,王某的公积金月缴存额=7000*10%*2=1400元。

2019年7月1日以前,已经按照2018年度的工资总额为职工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的单位,无需再次调整。

5

如何办理

单位网上业务办理流程

逐笔调整

(1)个人账户管理——汇缴基数调整——逐笔调整;

(2)输入职工个人账号——查询个人信息,系统会显示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原月均工资;

(3)输入现月均工资,点击“添加”, 职工信息进入”调整数据列表";

(4)查看列表信息,如发现调整的职工信息有误,可对应此条信息点击删除,然后重新录入;

(5)对”调整数据列表”中的职工信息确定无误,点击“下一步”;

(6)确定调整职工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复核”。

批量调整操作

(1)个人账户管理——汇缴基数调整——调整批量;

(2)点击下载报盘格式,将报盘格式保存在桌面,并按报盘格式要求输入调整职工信息备用;

(3)输入调整职工总笔数,点击浏览导入调整基数报盘文件;

其他同逐笔操作。

(1)待复核指令——调整逐笔或调整批量;

(2)选择操作批次,点击复核;

(3)确认调整职工信息,点击复核通过。

柜面办理流程

所需资料: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地点:

单位所属缴存银行或就近分中心。

办理人:

已在公积金系统登记的单位经办人方可办理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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