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至6月12日,武汉住房租赁企业可通过武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提交资料,网上申报2019年度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补贴。
5月13日,市房管局下发通知称,在武汉市注册、符合相关要求的住房租赁企业、单位以及相关机构,可于5月14日至6月12日内,登录武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补贴系统,就相关住房租赁项目申请专项资金。
据介绍,在完成信息采集后,住房租赁企业需通过申报平台提交专项资金申报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资料。
2019年7月,武汉市被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示范城市。中央财政对武汉给予奖补资金支持,示范期3年,每年8亿元。同年12月2日至6日,我市启动第一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武汉住房租赁企业可通过网上平台提交资料。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武汉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对武汉的奖补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等,相关奖补资金将根据综合绩效进行分类分档分配,符合资质的住房租赁企业均可进行申请。
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采访了解到,专项资金适用于8类相关支出,主要包括用于扶持住房租赁运营企业、单位等,且专项资金扶持的房源应符合城市规划,产权来源合法。同时,对于租赁运营企业出租的房屋,需通过“武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房屋验证、租赁合同备案,租赁期不得超过10年。
此次申报通知中,还对补贴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如国有土地上新建租赁住房项目和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可按年度住房部分投资完成额的25%,给予投资补助;而国有土地建设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项目和住宅类(含毛坯房)装修后出租项目,按照235元/平方米的装修标准给予补助。